悬赏2000元!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内0123执881号

涉案标的:32914元

悬赏期限: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

被执行人:李  新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1501221996******15

住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大霍家圪洞村

凡向本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限定于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到位将给予2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或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7190223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7日

来源: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